您好!想請問下新辦企業(yè)在籌備期間就購買了財務軟件設帳,營業(yè)后是否要去稅所針對財務軟件備檔。如軟件公司在12月開出發(fā)票,公司正式營業(yè)在明年三四月份,請問這樣的票據(jù)去備檔是否接受?謝謝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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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回復:關于財務軟件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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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:(1) 您好!現(xiàn)針對您所提出的問題回復如下: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)的規(guī)定,從事生產(chǎn)、經(jīng)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(nèi),將其財務、會計制度或者財務、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納稅人使用計算機記賬的,應當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(tǒng)的會計核算軟件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 |